广东中山酒吧火灾案责任人被移交司法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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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6: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锋 通讯员安监)中山市坦洲镇去年发生的“12·25”特大火灾事故日前经省政府批复结案,15名责任人被追究相应责任。 2005年12月25日晚上11时10分左右,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檀岛西餐厅违法违规经营的“老虎吧”发生特大火灾,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山市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报省政府同意。 在这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连带责任的檀岛西餐厅经营管理者和火灾事故建筑物业主林某文等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坦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春红等11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