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信重机两领导涉嫌贪污400余万法庭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9:43 大河网-大河报 | |||||||||
本报洛阳讯 7月2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中信重机副总郭予生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原中信重机销售公司党委书记宗陆军涉嫌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被告人郭予生利用担任中信重机物资贸易公司(1996年12月撤销,1997年12月账目并入中矿公司)经理及中矿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唆使会计徐某(另案处理)通过虚假做账方式,使中矿公司和物资公司账目上不显
1998年,中矿公司与江西万年水泥厂签约,向该厂供应设备,截至2000年10月,该厂尚欠中矿公司余款、质保金116万余元。2000年12月22日,郭予生个人决定让中矿公司发函,通知该厂把此款付给中油双星,该厂按照中矿公司的要求将112万余元实际上转付给刘某使用,2002年11月28日以后,该笔款通过磨账、以物顶账等形式逐步还给中矿公司。 1998年2月,郭予生将安徽分公司汇到中矿公司一笔20万元的管理费,对原中矿财务部部长李某谎称该款为其个人借款,并让财务人员将该款汇至中油双星。1999年6月,郭予生让刘某从该款中支出12.8万元,为中矿的业务单位沧州化工厂购置一辆捷达车。 2000年至2003年,郭予生在北京中油双星报销家人旅游费用、家具费用1万余元。 庭审持续了8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首席记者任双玲 通讯员王晓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