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广州7-14拐卖妇女专案宣判 首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七·一四”拐卖妇女专案今天上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院公开宣判,26名罪犯分别以拐卖妇女罪、强迫卖淫罪、容留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奸罪等罪名,被处以2年至死刑不等的重罚。

  去年5月起,廖乃全、杨凯、张庆等3名男子相互勾结,先后伙同向兴堂、江智范、钟高会等人,在广州火车站、车站广场等地,以攀老乡、帮找工作、交朋友等为由,大肆进行
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等犯罪活动。他们将外地来穗找工作或探亲的女青年骗到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采用言语恐吓、暴力威胁、抢走钱物、扣留身份证,以及扬言拍裸照寄给家里人,要被打死、轮奸、打毒针,或卖到香港、澳门,一辈子不能回家等各种手段进行威胁;接着又假装向被害人许愿,只要做小姐卖淫三个月,每月开工资,到期就可以走。随后,他们再将被害人奸淫,从精神上和生理上对被拐骗妇女进行摧残,迫使被拐骗妇女答应去卖淫。被害妇女屈服之后,他们又联系张庆、陈万林等同伙,将她们以1200元至3500元的价格卖给张良政、孙宗萍、陈华洋、王俊才等人,分别将其带到广州、番禺、从化等地,控制其接客卖淫。自去年4月至7月,这个犯罪集团共作案13次,拐卖妇女16人,均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其中11人被他们奸淫。

  据了解,今天宣判的26名被告人中,有22男4女,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仅17岁,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无业人员或农民。其中,廖乃全以拐卖妇女罪被判死刑;张庆、王海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杨凯、向兴堂、胡红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罪犯分别获刑2至15年。(袁荣杰 王晓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