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方遣返11名大陆通缉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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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6:10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诈骗案已成为当前两岸治安单位共同面临的新挑战,台湾“刑事警察局”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今天依“金门协议”一举遣返11名通缉犯,其中有10人都是诈骗集团幕后首脑。 据报道,由于警方以往在岛内查缉诈骗犯罪,大多只能循线查获代为出面提款、洗钱的下游“车手”集团,这次在曾任“刑事警察局”侦查科科长、警政监许瑞山的运筹帷幄
根据“刑事局”侦查科提供名单,11人中包括李鸿沅(33岁)、丁东阳(45岁)、黄玉兰(女,38岁)、萧晋华(女,32岁)、林委德(30岁)、谢历徽(27岁)、许豪哲(30岁)、徐君泉(32岁)、郑皓明(38岁)、洪文裕(29岁)等10人都是幕后遥控犯案的诈骗集团首脑。诈骗手法则包括“假中奖、真诈财”、“虚设行号、诈骗贷款”。 另外,徐秀丁(44岁)今年五月间教唆同伙肛门塞毒品“海洛因球”闯关高雄小港机场遭高市警方查获。徐嫌事后拒不到案说明,5月30日才遭高雄地检署发布通缉,但逃亡中国大陆仅两个多月即遭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