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厅昨发禁刀令 带刀进入公共场所要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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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4:14 大河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阙爱民 实习生步万胜) 8月8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决定今年8月组织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的专项行动,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等公共场所者,一律先行拘留。行动的具体时间这位负责人没有进一步透露。 省公安厅要求,对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一律取缔;对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的,一律予以收缴;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说,全省同时还对非法矿点、关闭停产矿点、从业人员私藏爆炸物品和私炒炸药等开展集中行动。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71-65882301(全天);0371-65882694(白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