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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药监局原局长陈晓波受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6:58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8月9日电 (郑浩龙、黄豁) 利用担任药监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2.2万元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垫江分局原局长陈晓波,经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垫江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检察机关指控:陈晓波在任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垫江分局局长期间,于2003年3月19日,以上重庆看望小孩读书为借口,打电话给重庆某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谯
某,要求用车送自己到某中学看孩子。谯某心领神会,以给陈晓波孩子生活费为由,在车上送给陈人民币5000元。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3月,陈晓波又以请谯某到垫江处理、协调该公司在垫江发展直营药店办理经营许可证以及门市部验收等事宜,收受谯某人民币16500元。

  2005年8月22日,垫江县一药房老板张某到药监局领取经营许可证时,陈晓波以我们还要研究一下为由拒绝发放许可证,迫于无奈的张某于2005年9月5日上午,在药监局厕所内送给陈晓波人民币500元之后,领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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