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药监局原局长陈晓波受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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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6:58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8月9日电 (郑浩龙、黄豁) 利用担任药监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2.2万元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垫江分局原局长陈晓波,经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垫江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检察机关指控:陈晓波在任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垫江分局局长期间,于2003年3月19日,以上重庆看望小孩读书为借口,打电话给重庆某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谯
2005年8月22日,垫江县一药房老板张某到药监局领取经营许可证时,陈晓波以我们还要研究一下为由拒绝发放许可证,迫于无奈的张某于2005年9月5日上午,在药监局厕所内送给陈晓波人民币500元之后,领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