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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龙兴社黑团伙案4案犯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15 南方新闻网

  宣判龙兴社

  前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龙杰锋是“龙兴社”的首领,同时又是该组织实施的大部分重大犯罪事实的直接指挥者、组织者、实施者,因此,龙杰锋在龙兴社的犯罪集团中,罪责最重;黄向华、邓洪枢、曾浩斌、黄建华、邓耀明在集团的重大犯罪中,均是受龙杰锋的指使,且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者,但仍需对“龙兴社”犯下的所有罪
行承担刑事责任。

  其中,黄向华数罪并罚,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邓洪枢、曾浩斌、黄建华、邓耀明皆被判无期徒刑。

  黑帮劣迹 夜总会杀人立“威”

  记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2000年10月28日,黄向华、黄建华、邓耀明、曾浩斌等“龙兴社”骨干成员受何国雄邀请到龙华酒店庆祝其生日。当晚11时左右,因“下布帮”的吴德森撞了“罗源帮”成员,曾浩斌、邓耀明、黄向华、黄建华等人随即追打吴德森、郑国良。

  有群众打110报警,龙杰锋接警后到现场“执法”时,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直到四会市公安局巡警到来时,黄向华等人才逃离现场。18岁的吴德森被送往

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时任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的张伟洲明知龙杰锋参与打人,致使吴德森被伤害致死,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却按照当时东城派出所所长陈国阳的指示,召集东城派出所有关人员,要求他们在上级调查时不要将龙杰锋当晚参与打人的事实说出来,致使龙杰锋一直逍遥法外,免受法律的追究。

  此类“犯罪而不被追究”的经历在龙杰锋的“黑老大”警察生涯当中不止一次地上演。也确立了“龙兴社”的“江湖地位”。

  警察被砍也只能忍

  有了保护伞撑腰,“龙兴社”连警察也不放在眼里。2002年9月78日晚上7时左右,四会公安局民警郭某一家驾驶

摩托车途经四会市中专学校路段时,郭某因与一名叫“阿云”(另案处理)的男青年驾驶的摩托车相对行驶时急刹车而发生口角,后双方各自离开。

  郭某一家回家不久,“阿云”就纠集被告人邓志开等六七名“龙兴社”成员持刀来到郭某的家附近,将郭某及其父亲围着殴打,在郭某亮出证件表明警察身份后,这伙人叫嚣:“警察怎么啦?打他!”结果不仅郭某被打成轻微伤,郭父也被他们砍伤手臂。

  经法医鉴定,郭父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记者探访 “乖孩子出去几年就变坏了”

  “平常有孩子去打架啊、偷东西啊,他(邓耀明)都不会的。后来听说他是黑社会的,我们都不敢相信。——邻居邓女士

  想到斌仔(曾浩斌)会变坏,但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坏到去杀人。——曾父

  这些帮派成员在有一两个变坏后,就很容易让全部人都变坏。——四会一名警官”

  四会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北边缘,市区距广州68公里。全市人口38万人。罗源镇是四会市的一个边远山区小镇,与清远市清新县毗邻,人均耕地不到1亩。

  本案宣判前,记者特意从四会到罗源镇探访。

  前天被判刑“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5名首要分子黄向华、邓洪枢、曾浩斌、黄建华、邓耀明中,除了黄建华外,其他4人全部来自四会市罗源镇石寨村。他们参与了“龙兴社”犯下的多数杀人、敲诈勒索等罪行。

  已被“干掉”的黑老大龙杰锋是罗源镇洞心村人。事实上,“龙兴社”就是在“罗源帮”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发了黑帮财举家迁往县城

  整个石寨村被周围的石灰岩山丘团团包住,“靠山吃山”,村民们很多就是靠挖石灰岩来谋生。

  黄向华的家在石寨村的瓦窑头自然村,记者来到他家时,大门紧锁。“他们家已经搬去四会五六年了,都没人住了。”邻居说。黄向华家是一座二层小楼,约30平方米的庭院堆了厚厚的落叶,铁门也锈迹斑斑,但在村子里还是显得很气派。邻居介绍,自从黄向华在四会赚了钱后,便把全家人都接了出去。

  绰号“阿福”的邓洪枢和黄向华一样,赚了钱后也全家搬去四会城区了,村里的房子一直空置着。

  在判决书里“坐第五把交椅”的邓耀明和他们一样,出去后就成了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记者到他家时,他已经快60岁有点耳背的母亲正在照料着他的两个孩子。

  乖孩子出去几年就变坏了

  “阿明怎么就被抓了呢?他小时候很听话的,为什么出去才几年就变成那么坏啊?”邓耀明的母亲流着眼泪反问。

  在村民的眼中,邓耀明一直是个很乖的孩子,怎么也不像“悍匪”。“平常有孩子去打架啊、偷东西啊,他都不会的。后来听说他是黑社会的,我们都不敢相信。”邻居邓女士说。

  邓母含泪告诉记者,邓耀明有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弟弟,长期在肇庆治疗。为给弟弟治病,邓耀明初中毕业后便去四会找同乡帮忙介绍工作。“他时不时就寄钱回来,给弟弟治病,大家都说我有福气,生了个懂事的孩子。”邓耀明母亲一直在反复唠叨着他的“乖”、“懂事”。

  在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的邓耀明被抓后,他妻子和两个孩子不得不回到石寨村,孩子由老母亲照料,而老父亲和妻子则要经常去地里劳作。他家现在有一亩水稻,一亩果园。目前这就是他们的全部生活来源。

  一两人变坏带坏一帮老乡

  曾浩斌的爸爸对儿子作为“龙兴社三号当家”的行为有着较清楚的认识,比较开明的他并不回避儿子犯下的罪行:“想到斌仔会变坏,但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坏到去杀人。”

  曾浩斌今年27岁,初中毕业后就去了四会。“我们这一代人还可以吃石灰岩矿山的饭,到他们这一代矿都被开完了。他们也没什么文化,就只能去城里打工混生活。”“后来听说他在外面交了很多朋友,和很多老乡在一起,我还为他高兴呢,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当作外乡人被欺负。但现在才知道这反而害了他。”

  曾父说,可能当初曾浩斌刚进城,怕被欺负就主动和在城区当警察的老乡龙杰锋走近,出事了有老乡们撑腰。乡亲观念使他们结成地域性帮派。

  曾父对儿子犯罪原因的分析与当地一名警察的看法很相似。该警官介绍,在目前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矛盾相对凸显的社会背景下,他们刚从农村出来,文化低,不懂法,在城里有时因自己利益受到伤害一时不能得到解决时,就会产生一些以地域性、亲源性为纽带的“帮派组织”,这些大大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这些帮派成员在有一两个变坏后,就很容易让全部人都变坏。”该警官说。

  一首歌唱完定下黑帮名称

  1999年的一个晚上,邓洪枢与吴建军等人在四会市东城区“新领域”酒吧喝酒时,因为在舞池跳舞时与“叶少强帮”的团伙成员发生冲突,邓被打伤住院一个星期,龙杰锋组织了几十个人手持凶器与叶少强进行谈判,迫使“叶少强帮”赔偿了医疗费。

  后来龙杰锋与邓等罗源籍青年再度聚会。龙杰锋提出(罗源仔)要团结,不要出去被人欺负。于是,邓等人便一致推举龙杰锋为头目,由此形成了以罗源籍青年为骨干的“罗源帮”。

  到2000年,“罗源帮”慢慢形成了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有经济来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2年,龙杰锋和邓耀明、黄向华、黄建华、何志雄、李超强等人在新天地酒吧唱歌,当时有人点了香港黑帮系列电影《古惑仔》的主题歌《刀光剑影》,由于里面有个叫“洪兴社”的黑帮,龙杰锋即兴说:“我们就叫‘龙兴社’!”后来,“龙兴社”的名头慢慢被传开。

  特定条件和环境催生“龙兴社”

  罗源镇洞心村村支书李某此前接受采访时说,该村集体经济比较落后,“人均只有1亩耕地,孩子初中毕业后,如果不是很拔尖的那种,一般就不会继续读书,直接去城里打工。”

  据悉,在被判刑的30名“龙兴社”成员中,80%以上只有初中、小学文化。

  罗源镇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此前曾分析说:“‘龙兴社’成立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们都是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罗源,这种地域关系使他们具有良好的凝聚力;二是他们干了坏事闯了祸,一直有人为他们扛着,使他们更加为所欲为,甚至不认为自己是在做违法犯罪的事。要是没有保护伞,也不可能发展到这个地步,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从‘罗源帮’到‘龙兴社’有着它发展、壮大的特定条件和社会环境。”(采写:本报记者吴秀云 庄扬杰 实习生陈骁鹏)(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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