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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破获特大虚假公司非法出售发票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2:59 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8月14日电(记者胡苏)一个犯罪团伙在两年多时间内,虚假注册50家公司和10余家经营部进行转卖,并利用这些“皮包公司”非法出售发票牟利。厦门警方日前破获了这起特大涉税案件。

  据厦门市公安局、国税局联合召开的案件通报会介绍,今年4月底,厦门市国税局向厦门市湖里公安分局提供线索:某工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大量出售普通发票。湖里公安分局
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7月27日,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犯罪嫌疑人虚假注册公司、购买发票的大量资料;当晚又抓获了涉嫌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审理初步查明,以犯罪嫌疑人刘某为首的团伙自2004年4月至案发时止,利用伪造的房管局印章、

房屋租赁合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注册了50家公司、10余家经营部。其后刘某又以每家公司7000元至10000元、每家经营部1500元的价格将其转卖给王某等人,从中获利人民币4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购买这些虚假注册的公司和经营部后,均未进行实际经营,而是对外非法出售普通发票,偷逃税款。王某从中不当得利达几十万元。

  据厦门市湖里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峰介绍,犯罪嫌疑人从国税部门买来发票后,秘密卖给购票人,钱票当面结清,事后互不往来,手段极其隐蔽,给侦查工作带来诸多困难;案件涉及的发票面额均为千元或万元额,一旦票据开出,对应偷税额无法估量,社会危害性极大。

  厦门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些根本不具备生产、经营物质基础的“皮包公司”的出现,必然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合同诈骗、

金融诈骗、涉税犯罪类案件的频发。因此,有关部门在支持、鼓励私企发展的同时,要严防此类虚假注册公司产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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