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辽宁规定举报涉枪案件立功者最高奖励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6:02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8月14日电(记者于力 李颖帅)为更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到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中来,辽宁省公安机关14日公布了涉枪涉爆涉刀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将对举报非法涉枪涉爆涉刀案件线索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最高奖金达20000元。

  在2006年6月开始的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中,
辽宁省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800余条。7月20日,开原市一家医院学习《收缴通告》后,将该单位在清理仓库中发现的2支气枪、15发火雷管、33发口径枪子弹主动上缴到公安机关。7月29日,朝阳喀左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管辖区成功端掉一个非法炒制炸药窝点。当场搜出非法炸药22公斤、雷管35枚,导火索100米,并将涉案人员王秀等3人一举抓获。

  辽宁省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杨晓东说:通过举报帮助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盗窃、抢劫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案件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

  据了解,截至目前,辽宁省各地公安机关已经收缴非法枪支3000余支、子弹24000余发、炸药近4000公斤、雷管约50000枚、管制刀具近20000把。(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