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岸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28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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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严明)将书店每年给的购买中小学教材“返利款”带头瓜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原副局长王辉7年共从中获利28万余元。8月7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商业贿赂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11月至2005年8月,王辉在担任该区教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该区中小学校教材订购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该局初等教育科两任科长范某、陈某
庭审中,王辉悔称“自己是不愿打破分管的本局初等教育科收回扣的‘惯例’而收了不该收的钱”。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宣判。 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