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不满站票定价状告北京铁路局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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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3:1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巍)认为站票坐票同价格不合理,江西旅客状告北京铁路局的官司今天上午有了结果。铁路法院以铁路车票属政府指导价和原告丁昌祥是自愿购买车票为由,驳回了起诉。 2006年1月20日,丁昌祥在西客站购买了一张由北京西开往郑州的火车票。该车票为无座票,但价格与标有座位号的车票相同。丁昌祥认为,站票理应比坐票价低。他诉至法院,
铁路局的代理人表示,站票与坐票同价,在客运高峰时能起到分流客流、减少超员的作用。无座票减价,不仅操作困难,也与铁路部门提供无座票的初衷相违背。 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铁路局无权制定、变更票价,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票价表执行。因此,铁路局按照公布的硬座票价核收无座票款的行为属于执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丁昌祥要求变更合同价款,并返还多收5元票价款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