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捣毁涉黑犯罪集团43名疑犯被批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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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3:40 西部商报 | |||||||||
犯罪嫌疑人指认案发现场 铁拳出击 摧毁西站黑恶势力 以胡松玉为首的4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还有10人目前在逃 本报记者 黄延平 特约记者 魏存武 为您摄影报道 昨日,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胡义通报了兰州市在“打黑除恶”行动中于 七里河区破获的一
胡松玉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作恶累累,涉及十多条罪名,令人触目惊心。公安机关在侦办该案的过程中,共立侦查案卷45卷,达6000多页之多;各类卷宗的总字数多达300万字。 案发:西站“老大”带人抢劫 去年9月,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刑警二中队接到西站二手手机市场部分群众举报:一名姓李的男子带领一伙人抢走他们的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4500余元,并扬言他们是西站一带的老大,警察也不怕,强收保护费。七里河分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抽调分局刑警队精干力量展开侦破工作。 警方通过秘密侦查和重点排摸,初步掌握了该团伙人员的组成情况,以及他们长期以来大肆进行抢劫、控制七里河地区娱乐场所、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的部分犯罪事实。 抓捕:“金牌”打手最先就擒 去年12月5日,专案组展开了对群众报案时提到的李姓男子的抓捕行动。警方掌握到,该李姓男子真名叫李磊,江苏人,他既是团伙主要组织者又是该团伙的“金牌”打手。 为了防止这个团伙的成员闻风后潜逃,刑警二中队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当日晚,在确定李磊等人在西站某啤酒城出现时,办案刑警果断出击,将李磊及在其团伙内充当“军师”的田春生一举抓获。经审讯,警方得知,李磊一伙都是一个叫阿凡的人的手下,阿凡又是谁呢? 追逃:团伙头目成都落网 在对李磊和田春生的审讯中,警方得知阿凡的真名叫胡松玉。而胡松玉已逃往成都。12月17日,专案组连夜赶赴四川成都,18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确定了胡松玉具体的落脚地点,将胡松玉等人堵在了出租房内。两天后,胡松玉被押解回兰。 团伙头目胡松玉及几名骨干成员的相继落网使案件有了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已抓获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涉案成员43名,缴获一把自制手枪、8发小口径子弹、两把1.5米长自制砍刀等作案工具,追回赃款22000元。 大孝子顾不上病危母亲 七里河分局刑警二中队队长郭东生,是分局出了名的大孝子。今年3月15日,他受命担任“胡松玉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专案组的审讯组组长。然而,就在侦破该案的攻坚阶段,他80多岁高龄的母亲病危,在母子亲情和社会责任发生碰撞的情况下,这个大孝子义无返顾地选择了后者。 来到专案组工作后不久,医院就下发了他母亲的病危通知书,可是,因为工作任务重,抓捕工作保密程度高,郭东生无法去医院看望和守护母亲,他只能默默地向老天祈祷,希望母亲平安无事。直到6月份,专案组完成任务后,郭东生飞一般地赶赴医院照料母亲,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多尽一点孝心,母亲就永远地离他而去,留下了他人生中最大的遗憾。 技术骨干一瘸一拐上阵 七里河分局法制科民警王江告诉记者,专案组的技术组成员张鸣,在带着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前去指认现场时崴了脚脖子,十分严重,当时疼得满头冒汗,其他同事都劝他去医院治疗,他却怕耽误办案时间不肯去医院,后来,他自己找来绷带把脚缠上。结果他的脚脖子肿得和腿一样粗,穿不上鞋,他便买来一双超大号的步鞋套上,成天一瘸一拐地带着犯罪嫌疑人去指认现场,做各种技术工作,最终出色地履行了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图片说明:a15-2301胡松玉被抓捕归案 独霸西站 “黑”手掌控娱乐业 作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该团伙成为为祸一方的毒瘤 本报记者 黄延平 特约记者 魏存武 为您摄影报道 2005年,以胡松玉为首的犯罪团伙已发展成为有53名成员(其中年龄最大的43岁,最小的13岁)的黑社会犯罪集团。他们大肆进行抢劫,将七里河区的娱乐场所控制在手,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非法讨债……作案手段残忍,成为为祸一方的毒瘤。 胡松玉涉黑犯罪集团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该组织规定:不该知道的“事”不许打听;“办事”后要忘掉所办的“事”;兄弟要听大哥的话;没有老大的许可不能随便“办事”等。 为控制七里河区西站一带的娱乐业,达到垄断经营、称王称霸的目的,团伙头目胡松玉将经营三家啤酒城、休闲舞吧的柯某发展成组织成员,并指派其骨干成员在三家娱乐场所担任部门经理,实为充当打手,提供非法保护,每月由柯某付给他们3000元报酬。 涉嫌犯罪事实 以胡松玉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从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的一年半时间里,共有组织地实施了各类刑事犯罪38起,其中:杀人未遂1起,抢劫5起,抢劫财物价值55370元;故意伤害6起,致伤11人、轻伤6人,轻微伤5人;盗窃1起,盗取财物价值3000元;敲诈勒索14起,涉案价值59500元;非法持有枪支2起;故意毁坏财物4起,财物价值11000余元;非法拘禁1起,拘禁1人;诈骗1起,金额2000余元;窝藏2起;组织淫秽表演2起。 涉嫌犯罪1 暴力抢劫 2005年11月的一天晚上,该团伙中的一名女成员在七里河区敦煌路某美容美发店上班时,发现正在店内消费的顾客党某的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金,于是伙同男友悄悄将党某的衣着打扮等情况告诉了团伙成员,团伙中多名骨干成员迅速窜至七里河区敦煌路十字,待党某出门后伺机抢劫。次日凌晨3时许,党某离开美发店,当行至一毛厂十字时,瞅准时机的这伙人上前将他打翻在地,抢劫现金5万元,之后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所抢现金按比例分赃挥霍。 涉嫌犯罪2 称霸一方 2005年7月,该团伙中一人因琐事在建兰路某舞吧与马某发生争执,为泄私愤,他便纠集其组织团伙成员十余人,手持木棒、钢管、自制大刀等凶器对马某进行群殴,致马某身上多处骨折,他们还不罢休,又将马某拉到黄河边,马某连忙求情称自己不会游泳,希望他们放过他。但这伙人还是将马某的衣服脱光,残忍地把他扔进了黄河。 涉嫌犯罪3 敲诈勒索 2005年7月, 该集团的一名骨干成员为了争抢生意,同西站另一舞吧的服务生发生矛盾后互相打斗,他将此事告诉了团伙头目,几天后,团伙头目便纠集二十多名骨干成员找到舞吧老板丁某索要医药费6000元,并威胁丁某要是不交钱,就砸掉他的场子,让他以后做不成生意,迫于威胁,丁某只得交钱了事。 涉嫌犯罪4 受雇砸场 2005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为泄私愤,通过别人介绍,雇佣了该团伙骨干成员中的6人,让他们收拾收拾“仇家”。6人携带砍刀、钢管、石块等凶器,冲进城关区一烤肉餐厅,看见什么就砸什么,冰柜、电视机、桌椅、烤箱、啤酒、门窗玻璃统统砸毁,餐厅损失达5000余元,事后李某支付了2000元感谢费。 涉嫌犯罪5 垄断经营 2005年8月中旬,该涉黑团伙为达到垄断西站地区娱乐业,长期在此称王称霸的目的,他们打算给抢生意的对手一点教训,经过预谋,他们召集团伙众人,手持斧头、钢管等凶器,窜至七里河区敦煌路一舞吧内,故伎重施,砸毁该舞吧的吧台、冰柜、啤酒等物,造成舞吧损失1000余元。 涉嫌犯罪 6 淫秽表演 2005年9月以来,该团伙为使其经营的欢乐啤酒城、新欢乐啤酒城、休闲源舞吧生意兴旺,便组织招募了多名舞女,大肆组织淫秽表演,在酒城、舞吧内跳脱衣舞,表演场场爆满,生意很红火。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立即出击,将正在进行表演的场所当场查封,并抓获了该团伙的组织人员。 涉嫌犯罪7 非法拘禁 2005年3月,该团伙受人之“托”向欠债人杨某索要欠款,团伙头目纠集多名团伙骨干对杨某进行威胁、恐吓,他们将毫不知情的杨某从城关区东岗东路某家属院强行拉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面包车,挟持至城关区某洗浴中心,限制了杨某的人身自由,并轮番殴打他,还恐吓道:“赶紧还钱,否则就把你活埋了。”迫于这伙人的嚣张气焰,杨某只得同意还钱,直至拿到欠款他们才将杨某放走。杨某被非法拘禁长达6个小时。 涉嫌犯罪8 持枪行凶 2005年9月,该团伙骨干成员王某纠集团伙数人在七里河区晏家坪 “西门町”酒吧,持自制手枪、砍刀等作案凶器威胁、殴打受害人宋某,抢走宋某银行信用卡并威逼其说出密码,取走卡内所存现金1200元钱,然后将所抢现金挥霍一空。 2006年3月,公安人员从王某住处查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枝,小口径子弹8发。 涉嫌犯罪 9 色相引诱 2005年5月,团伙中的一名女嫌疑人因业务关系结识了兰州某厂的一名车间主任,为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该女子主动与其发生性关系。2005年6月,因该主任未能满足她在生意上提出的要求,她马上翻了脸,与团伙其他成员密谋,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向该主任勒索现金8000元。2005年7月20日,该女子又以坠胎后要营养补充费为借口,再次索要现金8000元,并威胁该主任,要是不给钱就报案,还要去单位向其领导反映情况,让他不得安宁,为息事宁人,该主任无奈之下,又给了她8000元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