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宁教育局纪检书记驾警车肇事嫁祸死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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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7:43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8月23日电 在造成警车上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后,湖南新宁县教育局纪检书记邱炳权为逃避责任,竟然与另外两名当事人合谋串供,欲嫁祸死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邱炳权日前被潭邵高速交警大队移送湖南湘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10日晚上8时30分,湖南新宁县公安局一辆警车在潭邵高速公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与另一辆轿车追尾,造成警车上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重大交
事发后,潭邵大队、湘乡中队民警立即进行施救并展开调查取证。警车中3名当事人一致指证死者徐某(新宁县公安局纪检书记)为事发当时的驾驶员。但民警勘查现场发现,驾驶员座位安全气囊已弹出,且已发挥保护作用,与死者的法医鉴定致死原因“颅底骨折,大出血”存在矛盾。其次,警车撞击部位为右前方,车辆右部大面积挤压变形,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新宁县教育局纪检书记邱炳权仅受轻微伤,坐在警车后排座位上的肖某却身受重伤。 参与勘查事故现场的交警对已形成的初步案卷产生了疑问。通过分析,警方初步认定极有可能是一起肇事司机为逃避责任的合谋串供案件。潭邵大队迅速组织专案人员,开展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8天的外围调查取证,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事故发生时,肇事车平均时速达每小时130公里。岳阳入口监控录像显示,入口时警车副驾驶位置上的人着白色衣服,与死者事发时着装一致。参与现场施救的部分群众反映,事发后死者是在副驾驶位置。最后,民警在新宁找到在事故中唯一没有受伤的当事人李某,证实肇事驾驶员就是邱炳权。 8月18日下午,在大量可靠的事实面前,邱炳权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