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颍东区法院原院长涉嫌受贿58万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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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3:30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富发 春燕 记者 雷强) 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调动、提拔,案件审理及法院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仅在法院办公楼招标一项中便受贿45万元的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原院长刘玉,在从阜南县法院院长调任阜阳市颍东区法院院长后不久便案发。8月22日,阜阳市检察院以其涉嫌受贿58.8万元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指控,1998年至2004年间,刘玉利用担任阜南县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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