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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疑犯虚开1.57亿增值税发票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4:53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邱锐泉 通讯员 易剑 刘国良 韩晓刚) 昨日,中山警方向媒体通报了中山首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三名罪犯在广州、中山、顺德等地专门利用虚假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1.57亿元。

  【端倪】

  5400余万缴款书来历不明

  2004年4月初,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向中山市公安局通报了一个重要情况:税务人员在对中山市恒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成立几个月以来销项激增,达5400余万元,而且其进项税款却全部用深圳、广州等地海关开出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稽查局与开具此票的深圳文锦渡海关核实,该关证实这些缴款书全部都不是该关开具的。

  稽查局认为恒顺公司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于是将此情况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警方随后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恒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韩振鑫,股东为韩振鑫、李楚国,并且两人的身份资料均系伪造,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个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

  【侦查】

  成立五公司虚开1.57亿

  经过专案组人员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租用的办公场所平常只有一个文员负责接听电话,并没有实际开展贸易业务,其设在广州某酒店的办事处也只是挂名而已,租用的房间早已退房,恒顺公司是名副其实的“开票公司”。

  随后警方还发现,胜恒、豪达、红胜、瑞联等四家贸易公司与恒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身份资料各不相同,但照片、联系电话互有相同,且成立时间先后间隔不到半年,各自公司的进项税款都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更为重要的是上述五家公司的会计业务都由一个叫黄某影女人开设的会计咨询公司负责。

  至此案情逐渐明朗,警方将这个团伙成员的身份确定下来:涉案嫌疑人周某明,化名韩振鑫,广东潮阳人;嫌疑人周某伟,化名李少彬、李哗,广东潮阳人;嫌疑人关某华,化名关艳凤,广东顺德人,三人结伙在广州、中山、顺德等地专门利用虚假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抵扣,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此时,该案的涉案金额也一路飙升至人民币1.5亿多元。

  【收网】

  抓获案犯追缴税款2300万

  2004年4月13日,警方开始收网。当天下午5时,犯罪嫌疑人周某明、关某华在各自广州、顺德的家中被抓获。晚上8时30分,刚下飞机的嫌疑人周某伟被早已埋伏的公安民警候个正着。晚上9时,嫌疑人黄某影在中山的家中被抓获。

  警方经过调查,查获大量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银行单据和《购销合同》、私刻的银行公章等,还有大量的赃款、赃物,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随后,专案组除了通过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各受票地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外,还派员去受票数量较大的广州、武汉、郑州、浙江、济南等地调取证据及追缴税款。通过努力,直接通过受票企业追回的税款近2000万元。另外,余下的近300万元税款也全部追缴。至此,该案流失的国家税款损失全部挽回。

  去年9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判决,3名被告周某明、周某伟和关某华分别被判处12年、7年和3年有期徒刑。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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