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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杀人犯被违法释放10年后重新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8:57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8月24日电(徐洁、黄豁)近日,一起10年前发生的违法释放案件,在重庆市忠县检察院的长期跟踪监督下,终于得到纠正。罪犯任春华近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重新投入监狱服刑。

  1996年5月15日,重庆市忠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任春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原万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因该罪犯患有右下肢功能障碍、右
侧坐骨神经炎,交四川省大竹监狱执行刑罚时被拒收。在罪犯长期滞留看守所,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的情况下,忠县看守所经县公安局领导同意,于1997年9月17日违法批准罪犯任春华出所回家治病。该罪犯出所一个月后,就外出打工,长期下落不明。

  2000年9月,忠县检察院收到任春华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家属江某某的控告后,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查明控告的情况属实。忠县检察院及时向忠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任春华缉拿归案,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公安机关对此非常重视,随即进行布控。2001年10月,检察院又专门致函忠县公安局,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抓获任春华。公安机关随即对任春华实行网上追逃。

  今年6月16日,忠县公安局终于在广东省普宁市将罪犯任春华抓获,并于8月14日将其交重庆市渝州监狱执行刑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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