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原副主任替人融资4亿受贿近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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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中国银行解放碑分理处原副主任龙言华,虚开定期存单和存款证实书,替人套走银行资金4.63亿元,从中收受好处费95.45万元。昨日,这位46岁的“财神爷”被控犯有受贿罪,在重庆市一中院受审。 1993年至1999年,龙言华担任中行重庆市分行渝中区支行解放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其间,龙结识了在该分理处开设账户的重庆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
1996年,刘某的公司资金链断裂,还不起贷款。当年10月,刘找到龙商量“对策”,二人商定:刘抛出高息引资诱饵,龙虚开定期存单作担保。在随后半年多里,龙安排工作人员为多家单位和个人虚开定期存单23份,为刘的公司开具存款证实书1份,供其融资使用。至案发时,刘在中国银行的贷款本金高达4.63亿人民币,其中第一次向刘某开具的虚假存款单金额就高达4000多万元,第三次开具虚假存款单的金额更是高达3亿多元。 1997年三四月,龙向刘某借款炒股,一开口就要500万元,刘某更是语出惊人:“我给你1500万,输了算我的,赢了三七分账。”随后,龙将1500万元扔进股市,并以其母名义开立了账户。 两个多月后,龙投资的股票贬值100多万元。后刘急需收回股金,龙取出1150万元,帮刘还完部分债务后,将67.95万元据为己有。此外,龙从刘处还收受27.5万元用于炒股。检察机关查明,龙在任期间,还以妻女的名义购置了多处门面,其资金均与受贿有关。 在昨日的庭审中,龙言华对公诉人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并称自己是犯了罪,但那是“工作失误造成的”。对此,检察机关出示了多份有力证据,均被法庭采纳。 记者徐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