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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扫黄办原主任同伙贪污29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04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实习生 陈骁鹏通讯员海法宣) 为获得好处费,协助广州扫黄办原副主任汤文君(已判刑,本报曾做报道)将收缴的黄色非法书刊以及音像制品当废品卖掉,从中将29万元据为己有,海珠区法院近日向媒体公布,广州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原主任科员李冬以贪污罪一审获刑3年,缓期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法院查明,从2002年6月起,身为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的汤文君,将收缴的黄色非法
书刊以及音像制品当废品卖掉,这些废品的回收款则落进他的腰包。就这样他捞到了人民币264万元、港币8万元的外快。而当时身为汤文君下属的李冬,任广州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科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广州市收缴非法出版物销毁场销售收入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汤文君的指使下,隐瞒广州市收缴非法出版物销毁场的销售收入,私自截留人民币29万元据为己有。东窗事发后,2005年3月11日,李冬主动投案自首。(南方都市报)

  广州扫黄办原主任将收缴黄盘当废品卖获利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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