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扫黄办原主任同伙贪污29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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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04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实习生 陈骁鹏通讯员海法宣) 为获得好处费,协助广州扫黄办原副主任汤文君(已判刑,本报曾做报道)将收缴的黄色非法书刊以及音像制品当废品卖掉,从中将29万元据为己有,海珠区法院近日向媒体公布,广州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原主任科员李冬以贪污罪一审获刑3年,缓期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法院查明,从2002年6月起,身为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的汤文君,将收缴的黄色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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