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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起诉铁道部火车票涨价一案获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28 新京报

  市高院撤销一中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指定该院受理此案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刘洋 吕佳瑜 实习生徐晓芳)记者昨日获悉,政法大学硕士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违法一案经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由一中院立案受理。

  今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了一张去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票价2元,他发现
1月19日同样车票价格只有1.5元。售票员解释称,是按照铁道部“2006年春运部分列车实行指导定价的通知”调价的。

  郝认为

铁道部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向一中院提交诉状,要求铁道部赔偿5角。一中院驳回了郝的诉讼,理由是铁道部下发指导价通知属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近日,北京高院裁定认为,该通知是铁道主管部门对铁路旅客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高院据此撤销一中院裁定,指定该院立案受理此案。

  针对郝的诉讼,昨日铁道部有关人员解释,2002年1月,原国家计委在北京主持了铁路春运票价浮动价格听证会,公布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公告,决定对春运期间运输能力紧张线路在客流高峰期票价适当上浮,具体浮动时间由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006年提价正是根据这一公告执行的,铁道部的行为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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