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强调违法上访将依法给予制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22 法制日报 | |||||||||
本报石家庄8月31日电 (记者 马竞 通讯员 雷德亮) 今天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韩元恒就近期河北省法院系统发生的几起违法涉诉上访案件,向媒体作了通报。 沧州市杨某因经济纠纷案不服判决,夫妇两人多次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无理取闹,庭长和办案法官每次都不厌其烦地做释法明理工作。8月16日下午,杨某酒后携家属来到新华法
廊坊市固安县村民魏某因不服省高院二审判决,无理缠诉闹访。2005年6月7日魏某伙同其母、妹拉着装有尸体的棺材,在省法院门口打标语、喊口号。魏某虽被拘留7天,但仍无理纠缠不休,连续在省法院门口拦截、辱骂、殴打办案法官,煽动其他上访人闹事,还用石头砸向值勤保安。魏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省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为此,人民法院再次给予其司法拘留。 新闻发言人强调,对法院的判决一旦出现异议,应通过合法的程序、正确的途径进行诉求,而不可无视法律的尊严,进行无理取闹,甚至组织他人进行上访闹访,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给予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