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 严打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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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5: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日电 日前,中央政法委发布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中央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在如何应对“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等新情况、新问题时,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负责人表示,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
对于黑恶势力犯罪,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本世纪头两年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带有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的专项行动。在那次行动中,政法机关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了其经济依托,铲除了其“保护伞”,也明确界定了“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什么是恶势力”、“何为保护伞”等执法依据。 据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摸排出来和打掉的黑恶势力情况看,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滋生和发展速度加快,犯罪涉及领域、犯罪组织形式都有新变化,逃避打击的能力提高,对经济社会和有的基层政权建设的危害进一步加剧。 这位负责人强调,随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加之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以及境外犯罪的渗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诱发,黑恶势力仍在不断滋生蔓延,并且日益向经济、政治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 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负责人说,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打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把打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这样,才能巩固成果、避免反弹。(于滨 孟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