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上户口不顺利摔死新生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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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1:2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彭信琼) 因为儿子难以上户口,父亲刘某想“得到解脱”,摔死出生才43天的儿子。昨天记者从昌平法院获悉,由于刘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33岁的刘某是北京市人,户口一直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2005年11月,刘某有了儿子,刘某之妻户口在河北,夫妻二人决定将孩子的户口落在北京,可是当他到派出所上户口时,被告知必须有住房证明才能落户,他由于没有住房而不能办理。2006年元旦下午5点多,刘某看着儿子,又开始为上户口的事情发愁。他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如果孩
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刘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且认罪态度好,对其作了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