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规定债主可自行悬赏寻找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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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5:00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提起马云康,余杭建材装潢行业几乎无人不知,但自去年10月下旬以后,马云康整个人好象完全消失了,可他欠下的一屁股债却一直没有人偿还。昨日,余杭当地6名申请执行人(单位)向法院递交悬赏执行申请,出钱寻找“老赖”下落,杭州运通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云康就名列其中。 此前,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规定自9月1日起,
这是省内首次由申请执行人悬赏“通缉”老赖。余杭区人民法院专门开通两部举报电话:0571-86238479、86233100。 “提供线索找到马云康本人或马云康名下可执行财产的,奖励当事人现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将执行到位款项的5%作为奖励。”余杭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信用促进会的会计俞振荣说,根据生效的判决,马云康拖欠该促进会95万余元,最终执行到位,“线人”可拿到近5万元。 悬赏“通缉”马云康的还有杭州中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云康也拖欠该公司58万余元,法院判决后一直未归还,公司开出了与“促进会”一样的条件。据介绍,马云康仅在余杭就有8件未结案件,涉及金额超过270万。 昨日公告悬赏案件六申请执行人中,个人有两位。除了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赏”1000元这一项相同之外,4家单位申请执行人都愿意按执行到位款项的5%作为奖励给“线人”,而个人申请执行人开出的价码相对低些,但赏金也在1000到1.5万元之间。而根据有关规定,只要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悬赏金额不设上限。□通讯员申屠清儿 实习生翟学佳 本报记者陈洋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