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关查获特大毒品走私案 3名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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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9月6日讯 (记者 蔡岩红) 黄埔海关今天向记者透露,9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关缉私局侦办的建国以来海关系统查获的最大一宗毒品海洛因走私案中的20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以走私、贩卖及制造毒品罪、转移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曾建基等3人死刑,判处何金水等2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1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五年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至6月间,泰国毒贩梁某与犯罪嫌疑人何国明、何金水等密谋策划走私毒品。由梁某在境外组织货源;何金水等人负责购买船只和雇佣船员运输、走私毒品入境;何国明等人负责组织人员在境内运输、贩卖毒品和收取毒资;梁树强、谢某等负责保管、处理毒资和通过非法途径将毒资转移出境,从而形成了走私、运输、贩卖、收取毒资“一条龙”活动的犯罪团伙。2002年4月至5月,上述团伙组织、指挥陈某等4人驾驶经改装的“深蛇×船”,前往南沙群岛至越南附近公海偷运毒品,共走私海洛因375.212公斤入境。另查,2002年4月中旬,何国明、曾建基等人密谋用麻黄素制造冰毒事宜,并将近2吨麻黄素运到深圳市某处存放。此外,2001年8月,何金水到越南附近海域接载毒品时,将梁某交付的3支手枪、几个弹匣和100多发子弹连同毒品一并走私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