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敛财300多万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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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昆明9月8日电 (允石 肖凤珍) 今天上午,敛财300多万元且多行不义的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在昆明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法院一审判决马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诈骗罪,4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追缴全部犯罪所得。马胜当庭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该案由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侦查终结,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外,1998年,马胜找到昆明市下辖的官渡区建设局局长龚某,谎称省、市有关部门正准备调查官渡区建设和土地部门违规审批土地的问题,主动向龚某提出“可以通过做工作摆平此事”。龚某害怕受到查处,立即安排建设局下属的企业转款26万余元到马胜指定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