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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副总工受贿3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静睿 通讯员 朱赞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副总工蔡建安近日因受贿人民币35万元,港币1万元,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余元。

  今年50岁的蔡建安为陕西省西安市人,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总工,是难得的女工程师。

  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间,蔡建安在担任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备材料招标部部长期间,利用负责管理专家库的职权及其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广东省福利彩票培训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的组织招评标过程中,先后分三次收受了广东省茂名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张达厚通过一中间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万元。

  法院认为蔡建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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