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电力局女工挪用电费97万赌博被判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2:09 红网 | |||||||||
红网9月9日讯 (通讯员李振华 陶剑) 9月7日,湖南省桃源县电力局年仅28岁的女职工吴阳文因犯挪用公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时任桃源县电力局陬市供电所收款员的吴阳文,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电费用于购买“地下六合彩”,尔后将下月初收取的电费填补亏空。财迷心窍的吴阳文,年龄虽然不大,但是出手大方,买码时一出手就是成千上万元,梦想
至2005年8月底,吴已挪用电费近60万元。为了将挪用的公款赢回来,同年9月初,她再次挪用公款35万元买码未中,平均每天挪用电费达7万元。9月7日,县电力局进行人事调查,通知吴阳文三天内办理移交手续后到机关上班。9月9日,没钱办理移交手续的她决定挪用5万元赌最后一次。9月10日晚,屡赌屡输,被“六合彩”套去97万元的吴阳文带着身上仅有的2000元现金潜逃。9月14日,桃源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在广东珠海某公司将吴阳文抓获归案,但涉案赃款已无法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