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第一贪毕德和因受贿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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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8: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礼文) 9月8日,黄山市中院对黄山新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毕德和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毕德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毕德和的受贿款项人民币91.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介绍,毕德和是黄山市建市以来查处的受贿金额最高的县处级干部。 毕德和曾先后担任歙县移民安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山市轻纺局副局长、黄山市经
经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毕德和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多次在企业改制或承包工程中牟利,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1.6万元。记者从黄山中院获悉,毕德和对此判决不服,已经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