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统一发布重大特殊司法个案信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9: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2日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司法个案信息发布纪律:司法个案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发布,重大的、特殊的案件或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他同时强调,高级法院在重大事项发布新闻前,应将要发布的新闻及发布口径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以保持在重大事项上全国法院的协调一致。地方法院发布的重大新闻,必
肖扬表示,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快速灵活的信息沟通与处理机制。上级法院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指导下级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全国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 他强调,要严格新闻报道纪律,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违反新闻纪律泄露国家机密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