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受贿214万元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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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4: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今天上午,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受贿214万余元。 徐放鸣于1997年至1998年,接受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韩冰的请托
此外,徐放鸣还于1999年至2000年,利用主管金融工作的便利,为另一公司谋求利益,并分3次收受贿赂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