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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眼球事件两责任人涉嫌非法行医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5: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合肥9月14日电(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汪涌)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宿州“眼球”事件(本报曾作报道)又有最新进展。今天上午,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两名事故主要责任人眭国荣与眭国良提起公诉。

  现年53岁的眭国荣与眭国良系孪生兄弟,上海市人,二人均无医生执业资格。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眭国荣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了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2003年9月1
6日,眭国良代表该公司与宿州市立医院签订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超声乳化仪、进口人工晶体,组织眼科专家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协议签订后,眭国荣、眭国良携带相关医疗器材,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眼科医生徐庆(另案处理),多次到宿州市立医院做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

  2005年12月11日,三人再次来到宿州市立

医院开展手术。徐庆主刀,眭国荣帮助取出人工晶体,眭国良帮助操作超声乳化仪,与宿州市立医院的医护人员一起,为该院患者王某等10人进行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术后,10名患者均出现患眼感染。经宿州市立医院和
复旦
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对患者眼部分泌物进行检验,确认感染的病原体为绿脓杆菌,感染地点为宿州市立医院手术室。由于感染特别严重,有9名患者患眼被摘除,1名患者患眼玻璃体被切除。经法医鉴定,这10名患者的伤情均已构成重伤。事故发生后,眭国荣、眭国良被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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