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4名土地系统官员因贪污受贿获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0:24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9月14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安顺市国土局原局长胡培、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原主任褚仁胜、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原副主任包兴军、安顺市国土局规划科原科长韦星光贪污、受贿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4名被告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底,时任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的被告人褚仁胜向时任安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胡培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褚仁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包兴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韦星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作者:谢刚 汪二明 徐荣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