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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司机高速公路上换班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4:30 今日早报

  早报讯 (本报记者 徐曼丽/文 胡元勇/摄 通讯员 孙昊 实习生 郭楠 周小卫) 8月14日在杭甬高速公路上负气换班的两名客车司机肖某、王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昨被萧山区警方刑拘。

  昨天下午3时许,穿着黑色西装的肖某,戴着手铐,从警车里出来。再度踏入高速交警杭州支队的大门,他早没了上次来时那份侥幸,只是沮丧和茫然。

  8月14日晚9点多,一辆在杭甬高速公路行驶的大客车上,两名司机王某、肖某负气换班,导致车辆失控,冲到对向车道。事后,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车损和路产损失近28万元。当时,就两人的行为是简单交通事故,还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曾一度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高速交警慎重起见,也是迟迟未作结论。8月16日,本报就此作过报道。

  司机负气换班事出有因

  昨天上午,民警驱车赶到上海。肖某刚刚到其所在客运公司报到,民警将刑拘证拿出时,肖某立马变了脸色,看着上面写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字样,他说:“我冤枉,不是我开的车。”签字时,他哭了,但后悔的泪水无法洗去当初的莽撞行为。

  而王某,还住在上海一家医院,他在上次的事故中胸椎骨折,刚刚拆了线,打算这两天出院。为了照顾王某的伤情,民警这次特意带了117医院的高速急救车,将王某接到杭州,目前,他已被关押在青春医院。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原因是两名司机赌气换班。但8月16日后,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与萧山区公安分局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专案组多次赶到江苏、上海、台州等地,走访了数位当时的乘客。

  乘客反映,事发时,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宁波的大客车超车,当时,驾驶该车的王某加大油门准备赶超前车。这时,坐在旁边的肖某以自己驾驶资历比王某老,驾驶技术比王某好为由,提出由他来开车。对于该细节,两名司机在事先接受调查时,一直在回避,只强调因换班时间延误而两人赌气,继而坚持高速公路上换班才引发事故的。

  经过35天的调查后,警方掌握证据,认定王、肖二人行为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马上作出刑拘的决定。昨天下午,两名司机已移交萧山区公安分局审查。

  后果不严重但性质恶劣

  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支队长沈艾中说,杭甬高速公路车辆日流量达8万多车次。该事故发生时,大客车失控,幸亏没撞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没有翻车,否则将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当时,离下沙服务区仅13公里,就算要换班,司机哪怕减速靠硬路肩停车再交换驾驶座,也不会酿成祸事。

  副支队长汤永刚说,客车司机属于特殊的群体,一车旅客的生命都掌握在其手中。客车司机更应具有严谨的职业操守、安全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他说,王、肖两名司机置全车19名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在时速达90码的状态下,因一时意气,在高速车道上交换驾驶座,使得车子撞向对面车道,并逆向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住。虽然其后果并不严重,性质却十分恶劣,已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

  法律界人士说,一旦该事故的两名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开了浙江省司机行车换驾驶座引发交通事故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先河。以后,其他类似交通事故,涉及司机开车时不顾全车乘客作出危害乘客生命的危险举动,一旦有人报案,有充足证据,可以参照此案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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