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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人以西部开发名义诈骗千万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9: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天定伙同辽宁省无业人员张田,打着为西部大开发融资的幌子大肆行骗,共骗取多家公司的手续费、过款费、保证金等总计1820万元。记者20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天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张田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介绍,今年44岁的李天定捕前是北京西还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间,李天定以中国西部融投资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虚假身份,使用伪造的银行资信证明、中国银行送款单等材料,以北京西还盛投资有限公司能够为用款单位提供资金为名,先后与北京星际纵横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黔南州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大河种植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作协议,采用收取“开单费”“过款费”等手段,分别骗取星际纵横公司80万元、利达公司1270万元、大河公司20万元、恒联公司150万元。

  2005年4月间,李天定仍然以中国西部融投资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虚假身份,伙同51岁的辽宁省丹东市无业人员张田进行诈骗。张田谎称他是中国银行工作人员,拿出从网上下载的假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虚构上海市华诚外汇管理投资公司能够提供资金的事实,与新疆昶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书,骗取这家公司“保证金”300万元。

  另据查明,张田还单独于2005年3月间,假冒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身份,使用伪造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以上海市华诚外汇管理投资公司能够提供资金为名,与烟台讯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书,骗取这家公司“保证金”8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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