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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状告故宫博物院服务存在瑕疵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9: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一姓雷的律师因旅游纠纷将北京故宫博物院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日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雷律师的诉讼请求。

  据雷律师称,今年8月17日下午,他在北京故宫午门东侧售票处购买60元成人票一张,进入故宫参观后发现太和门被蓝色施工网包裹,并且有工人正在施工。同样,太和殿的殿
顶也有许多工人正在施工,工地周围到处都是“施工现场,请勿入内”的牌子。

  雷律师认为,他与被告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故宫博物院明知其提供的服务有瑕疵,而在销售门票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剥夺了他的知情权,也进而影响了他的选择权。雷律师要求法院判令故宫博物院退还门票费6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北京故宫博物院对此案相当重视,庭上向法院提交了厚厚的一摞证据,总共37份。被告说,故宫博物院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和国家专项资金投入,自2002年起就开始了故宫博物院的“百年大修”。故宫博物院曾多次向新闻媒体公布太和殿、中和殿等古建筑的维修工程消息。今年1月6日关闭太和殿后,为了弥补施工对观众参观所造成的影响,故宫博物院又新增开放了乾清宫西庑、乾清宫东庑等区域。国内众多报纸和网站对太和殿修缮关闭的事情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同时,在太和殿关闭修缮之前,故宫博物院就已经制作了告示牌,放置于故宫仅有的三个售票窗口旁边,以提示游客太和殿关闭修缮的事宜。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进行了合议庭评议,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在对太和殿等古建筑进行修缮之前,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太和殿等建筑将关闭维修,停止参观的消息,同时在售票处悬挂了通告牌。原告在双方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之时,应当知道太和殿关闭修缮事宜,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雷律师表示不同意判决,要求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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