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安徽和县原县委书记因受贿等罪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5:00 新华网
安徽和县原县委书记因受贿等罪被判无期

资料图片:杨建国 图片来源 法制周报-e法网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新华网合肥9月24日电 记者 周立民 士华) 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其受贿、违法所得及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依法追缴。

  杨建国曾任含山县县长、原县级巢湖市市长、居巢区区委书记、和县县委书记等职,2005年9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今年6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合肥中院审理查明,杨建国共收受他人贿赂239.48万元、美元5800元,另有人民币113万余元、美元1.7万余元及少量英镑、港币,数额巨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杨建国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据检察机关指控,买官卖官、帮助私企业主在国企改制中获利等是杨建国的主要敛财手段。(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