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国土局4名干部贪污受贿均领刑10年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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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周以明 通讯员 谢刚 汪二明)由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顺市国土部门系列职务犯罪案近日宣判,4名土地干部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系列职务犯罪案4名被告人是安顺市国土局原局长胡培、土地开发中心原主任褚仁胜、土地开发中心原副主任包兴军、国土局规划科原科长韦星光。2001年底,褚仁胜在向胡培
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胡培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褚仁胜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包兴军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韦星光有期徒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