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枪决黑社会头目冉敬平 当地人放鞭庆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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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5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梅华峰 通讯员易绍政) 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令,昨日,荆州中院在松滋市将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寻衅滋事、赌博、妨害公务、脱逃7项罪名的冉敬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97年至2002年2月间,罪犯冉敬平纠集同伙先后在荆州区弥市镇邱市、龙华村、扒桥村以及松滋沙道观镇龙台村等地寻衅滋事十多起,殴打无辜群众、欺行霸市。先后购得猎枪
1999年6月,冉公然阻挠民警执行公务,指使同伙围攻殴打民警和报警人。2001年下半年,冉购得迷彩服、解放鞋、钢盔,组织20余人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手持手枪、长枪、长矛、鱼叉、铁棍等凶器在弥市镇游行示威,鸣枪助威。2002年2月至3月,为了争夺赌场利益,冉带领同伙两次持枪伤害他人。 冉敬平被处决后,深受其害的弥市人民点燃鞭炮,拍手称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