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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陆法院带法警强行征地 村民被打到失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16 国际在线

  山西平陆县法院是否强占土地

  山西运城平陆县城南,辛庄村, 两条新修的宽阔马路条山大街和太阳路的交叉口。

  8月1日,在路边被推平的一块土地上,平陆县法院举行了奠基仪式,该县的四大班子领导和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参加了该仪式。

  当天放了两次炮,来了10余辆轿车。

  但这块地竟然没有征地手续。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到,就在此前的7月10日,法院开着警车、带着法警强行推地,并将当时阻止推地的中年妇女、该地块的使用权人——53岁的辛庄村二组村民卫香串上铐带走。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卫的丈夫,而她76岁的婆婆因阻拦法警带人也受了伤。

  平陆法院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为何要在村民的土地上带人?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阻止法院推地就上铐逮人

  知情人对记者讲述:

  7月10日下午3时许, 五六辆喷着“法院”字样、带有警灯的警车,停在辛庄村路边。近20名法院工作人员,正指挥着铲车要将一片农田上的三个温室大棚和部分果树铲平。

  一个中年妇女冲了过来,拦在了铲车前。当即有两名法警走了过去,将她拉走。随后,她被戴上手铐塞进了警车……

  记者一见到卫香串,她就拿出她与婆婆7月13日在平陆县人民

医院做诊疗的单据。诊疗单显示:卫香串左肩、肘、腕部软组织挫伤,腰部软组织挫伤,左上臂挫伤,皮下淤血,神经性头疼。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她婆婆双肩软组织挫伤,四肢循环不良,一过性脑缺血,头晕。

  提起那天的经历,卫香串哭诉道:“当时两名法警扭住我的胳膊,用膝盖顶我的腰,把我的手扭到背后,在后心窝捣了两拳,打得我尿了一裤子!”

  她告诉记者,随后法警给她戴上手铐,塞进了一辆警车。在车里一位法警继续对她施暴,直到另一位法警实在看不下去,喊了一声“祁俊峰,你干什么?”她受到的人身攻击才渐渐平息。她夫妇俩和婆婆被带到法院后不久,她的大儿子也被带了进来。在法院,她家祖孙三代四口人被分别关在四个房里,直到在威逼、恐吓下写了“检查”、按了手印,承认阻挡法院铲车“施工”是错误的,并保证不再阻拦法院“施工”,才于当晚8时许被放回家。

  事实是否如卫香串所说呢?

  记者先后在平陆县法院找院长鱼军波四天,均未见到。

  8月14日上午,记者终于打通了鱼院长的手机。他告诉记者,7月10日,他在太原办事,但他知道那天要推地。他说当时书记和村长都在现场。经记者事后调查证实,村委会主任刘永权当时不在现场,村支书也仅在村民报告后,在现场呆了不到20分钟,并没有参与推地的事。

  尽管当时不在现场,但鱼院长随后还是向记者讲述了他所知道的当时的情形:“法院推地的时候,卫香串就躺在推土机前。为了保证她人身安全,法警就去拉她,拉的中间,可能她咬了法警一口,听她说法警打她了。”

  卫香串哭着告诉记者,他们当时把我的双手都扭着了,我咋能咬着人呢?“糟蹋人也不是这个糟蹋法。”

  鱼院长说,第二天,卫香串的家人来到他的办公室。听说卫香串和她婆婆去医院了,鱼还安排人去医院看望,“并诚恳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卫香串说她胳膊的伤是法警打的。我后来了解的结果却是,她儿子把她拉了一下,弄伤的。”

  卫香串提到的祁俊峰,鱼院长承认有此人,但是否打人了,有待县政法委的调查。

  8月17日,记者拨通了平陆县政法委石书记的手机,他说事情正在解决,“地是统征的,手续正在办,那绝对好办。建设用的200万元国债资金,也是国家拨的,国家是承认的。”

  对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动用手铐逮人,甚至殴打村民的事,石书记认为,事件当中,法院只是纠纷一方的当事人,不能代表法院,不算是执法机关的公务行为。他说,法院去人不对,应该是公安出面。然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记者还了解到,7月10日,卫香串和她丈夫先后被塞进警车时,有人打110报警,也给运城一媒体打了报料电话,但两方面均无人到场。

  未征地先动土

  按有关规定,征地的事应该由国土部门办理,法院怎么提前介入了呢?

  鱼院长告诉记者,是县政府同意他们施工的,不是法院强占土地,法院是当事人,也不是强制执行。县政府对那块地统征了,但征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法院该交的土地补偿金已经交过了,也没有任何行政单位说这块地不能动。

  对“法院强占土地”的说法,鱼院长表示实在不能接受。他说,动工前他和其他院领导曾多次到卫香串家协商补偿的事。最后协商的结果是一亩地给一万多元。卫家不满意,还要求另划两块院基,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后又因为卫家想要两个院子间的一个过道,最后没协商成,协议被撤消。

  卫香串告诉记者,占用她家的地,村里和她商量过几次,最后说好每亩地补偿6500元,3个大棚温室,每个补偿1500元,每个棚里的青苗给500元,总共是8500元每亩。但至今一分钱没给。划院基是村里的事,和法院无关。

  该村村委会主任刘永权告诉记者,政府决定南迁,去年六七月份就开始征地,“地钱是每亩6万元,青苗费每亩5000元。法院占的地签的是征地协议,但没见到用地的手续。一般应该由土地局协调,而法院的地土地局却没有插手。地钱现在付了50万元,还缺90万元,说好付清再干。青苗费去年就给了,卫香串的地协调了两次,青苗费由5000元调到了8000元,后来又说定是8600元,给她的已经最高了,修路占地的青苗费才3000元。7月10日发生的事,我不在现场。不是村干部把法院的人叫来的。”

  8月8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平陆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吴项铁局长告诉记者,他不知道法院强行推地的事。

  记者在国土局看到的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法院占用的土地,处于太阳路和条山大街的交汇口,上边清晰地标注着“温室”字样。而该局出示的1997年经过审批的用地规划显示,该地块的涂色应该为基本农田,该规划的有效期到2010年。

  平陆县人民法院该地块的用地申请标明,该地块面积为16600平方米。这个申请已经进入审批程序,但至今仍然没得到批准。

  县国土局总工程师李项牢告诉记者,不光法院占的地,条山大街的用地都没经过审批,而是由路两边的用地单位,从路中线开始报批,费用由路两边的用地单位承担。

  平陆县国土局认为,法院作为国家机关,它的用地属于行政划拨用地,应该由国土部门统征,然后再划拨使用,用地补偿和推地的事应该由国土局协调。由于国土局没有强制执行权,只有行政执法权,在办完相应的手续之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国土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块地国土局没有申请过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介入补偿的协商,但强行推地是不对的。

  谈到用地建房的事,鱼院长说,他们缺大审判厅,这块地就是用于建11个法厅。现在法院的房子全是预制板搭建的,没法改建大审判厅。但记者对平陆法院现有的建筑详细了解后,发现该院现有住房约120间,有一个大会议室。其中的20余间门面房出租给了其他单位,还有近10间房屋闲置着。

  据知情人讲,辛庄村有420多个村民,原来有300多亩地,现在只剩下70余亩。其中修路占了110多亩,法院占的地约22亩;孙某搞玉米深加工,占了17亩地;常乐配件厂占了20亩,钱已经交了,但没动工;县果业局占了5亩地盖办公楼,听说手续已经下来。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由于平陆县政府的南迁计划,条山大街和太阳路沿线的土地被荒废了,有的蒿草长了近一人高。据知情人估计,荒废的土地总共约有1000亩。

  9月5日,记者收到当事人拍摄的平陆县法院在该地块动工的照片,照片上显示,法院已经圈了大半的围墙。记者当即连线平陆县国土局吴局长,吴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介入此事,阻止了法院的非法施工行为,等土地手续批下来后,才允许他们施工。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 费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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