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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农民打官司不难了 一个电话解决赔偿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26 法制日报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机构的人民法庭,绝大多数设置在乡镇及农村,肩负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全面司法保障的职责。记者近日在安徽部分基层法庭采访时发现,基层法庭不但解决了广大农村山区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更是成为了农民兄弟的“贴心人”。

  新马桥法庭“电话立案”便民诉讼

  “真是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解决了赔偿纠纷案,”家住固镇县新马桥镇镇花谷村的当事人张公太逢人便说,“新马桥法庭电话立案的方式就是好”。

  去年年初,镇花谷村的张某和张某某发生矛盾,张公太上前劝架,不料却被张某某用木棍打伤头部,到新马桥卫生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多元,但张某某拒不支付医药费。

  情急之下,张公太想起新马桥法庭对外公布的便民诉讼联系卡上的电话,于是拨通了法官王光辉的手机。当天王光辉就通知他,立案手续已经办好,最终经法庭调解,两被告一次性将张公太的医药费付清。当张公太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据了解,固镇县新马桥法庭辖新马桥镇、王庄镇、连城镇三个镇,辖区内450平方公里,过去群众诉讼很不方便。针对这一特点,该法庭在辖区内开通了电话立案,向社会公布便民诉讼联系卡。这一举措出台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受理各类案件20余件。电话立案的开通,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深受群众欢迎。

  乌江法庭50元的官司跑三趟

  “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农民多跑腿。”

巢湖中院院长葛健这样评价和县乌江镇法庭的法官们,“他们以方便农村群众诉讼为第一原则,把困难留给法官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乌江法庭不断完善法庭巡回办案制度,尽量减少当事人因诉讼带来的人力、物力的支出。在农忙时节,主动上门调解;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原则上一律上门审理;对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则安排时间,巡回审理。今年年初,该镇辖区内一位60多岁的李大爷因卖掉自家的一棵树而与邻居起了争执,李大爷的邻居认为树是他们家的,要李大爷把卖树的50元钱归还他们。为核实情况,法官接连去村里三趟“摸底”。邻居终于承认有过错,双方和解又成了好邻居。

  今年1至8月,只有5名法官的乌江法庭共接收案件695件,调解结案582件,调解率达到83.9%。他们凭着细腻的调解艺术,公正严谨的审判作风,快捷的工作效率,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信赖。

  洛河法庭做农民兄弟的贴心人

  今年3至7月,洛河法庭受理了上窑、洛河等三家信用社分别诉30户农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了解,该30户农民借款大多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从事养牛等农业生产经营。由于有的农户没能把握住商机,造成亏损,致使贷款无法还上。为保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法庭从实际出发,说服信用社给农户放宽还款时间,同时要求农户们积极发展生产,尽早还款。在法庭的努力下,信用社撤诉,大部分农民也按约定主动还款。

  急当事人之所急,为农民排忧解难,是洛河法庭一贯的宗旨。在日常工作中,该庭不断简化司法手续,实行“一站式”立案、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方式,落实便民措施;同时司法救助人性化,对于弱势困难群体涉讼的,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

  为服务新农村建设,该庭本着公正、高效的原则,加强涉农案件的审理,对各类侵犯农民利益的,依法及时判决。截至目前,洛河法庭已经连续5年保持案件审理无错案、无申诉、无投诉、无上访、无缠诉、无民转刑、无积案、无超审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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