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万富翁张锋诈骗案开庭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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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10:0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佘锦) 拥有价值数千万的别墅、汽车,却以经营亏损为由,申请公司破产,拒绝还银行巨款。41岁的张锋系两家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是另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其涉嫌用假外贸合同向银行申请信用证,获得银行巨额垫款后却拒不还款。检方指控张锋犯有信用证诈骗罪一案重审昨日开庭。 同时控制数家公司
1991年3月和1997年,张锋先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金泰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海外拓展(香港)有限公司,自己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而1993年和1996年,其分别以香港金泰公司唯一投资人身份,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了菲力斯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和鑫金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 此外,张锋还收购了原深圳某塑胶有限公司的40%股份,后将其吊销,另于1997年底重新登记注册成立了深圳鑫建特实业有限公司。同年6月,他注册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某粮油贸易公司深圳分公司,其弟担任负责人。 虚构购销合同12份 法院一审认定,1997年10月至同年11月期间,张锋分别用鑫金泰公司和菲力斯公司的名义,与由其亲属控制的深圳某塑胶公司、宁夏粮油深圳分公司和工商登记资料不真实的普宁华文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干硅胶、助滤料等工业原料的(内贸)购销合同12份,同时又以上述内贸合同中购销的工业原料品种与其本人在香港的两家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外贸合同。 凭借该外贸合同,张锋以鑫金泰公司和菲力斯公司的名义向某实业银行深圳红岭支行申请了12笔不可撤销跟单远期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分别为其香港的两家公司。按银行要求,在预存30%保证金后,12笔信用证被陆续开出。除保证金外,该银行红岭支行后支付信用证垫款港币4689万余元。随后,通过某银行,张锋贴现其中6笔信用证中的资金港币共计2781万元,扣除手续费用后,共计港币2706万余元转账至香港的两家公司,至今拒不归还。另6笔信用证项下资金则下落不明。 身家数千万申请破产拒不还款 随后,张锋以公司经营亏损为由申请公司破产,拒不还款。银行报案后,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张锋个人拥有价值数千万的汽车、别墅。包括价值1200万元的上步大厦26层,蛇口龟山别墅一栋,价值600万元;另有深发花园二套房、中银花园二套、美莲花园二套,3处房产价值295万,另外还购买了6辆汽车。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锋犯信用证诈骗罪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日庭审,张锋否认自己诈骗,称自己并未实施诈骗,是与银行发生的正常信用证业务关系,自己从国外进口货物是真实的,并不存在虚假。张锋既记不清楚货物在什么地方报关入境,也否认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只是辩称一部分被亏损了,一部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