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城管大队处罚黑车首开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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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1:54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晓晶 通讯员 孟静宜 宋小玮) 昨天,海淀城管大队举行了一场黑车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黑车载客两次被城管查处的司机刘某依法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城管办案人员、相关当事人也参加了听证会。 这是海淀城管8年以来首次召开的听证会。会后,海淀城管透露,刘某从事黑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维持罚款5万和没收轿车的原处罚。
城管:黑车载客两次被查处6月18日,刘某驾驶银灰色羚羊轿车在五棵松西南角无(证)照经营出租汽车业务时,被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执法人员查获,并有乘客和巡查民警证明。随后,海淀城管在查处黑车记录中发现刘某于2月16日驾驶此车在五棵松地铁口无(证)照运营出租汽车业务的相关记载。因此,海淀城管认定6月18日刘某属于第二次无(证)照经营出租汽车业务,应从重处罚。但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刘某拒不承认从事无证经营的事实。 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根据乘客证明及现场检查笔录,拟对刘某作出罚款5万元和没收轿车的处罚。刘某在收到告知书后,提出了依法履行听证程序的要求。 司机:在听证会笔录上签字昨天下午的听证会上,海淀城管办案人员说明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及相关文件,出具了文字、照片等8份证据,乘坐黑车的乘客也在听证会上通过视频电话作证,说明了6月18日乘坐黑车现场的全过程。 一小时后,司机刘某和海淀城管办案人员共同在听证会笔录上签字,听证会宣告结束。 据介绍,相对人在接到城管部门作出的最后处罚决定后如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海淀城管负责人讲,这是海淀城管首次举行听证会,这种透明的执法手段,使城管行政执法更趋于规范化、法制化。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处罚时,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