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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城一名杀人犯之父作伪证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16:26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10月4日电 为了让杀人的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河北省阜城县霞口镇常庄村常某串通其弟和亲戚两人,出具虚假证明,企图证明儿子常明杀人时不满18周岁。近日,3人均因犯伪证罪被判刑。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今年3月,阜城县霞口镇常庄村的常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此案的审判过程中,常明的父亲常某串通其
弟弟常某某、亲戚陈某,共同向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虚假证明,证明杀人犯是在1984年农历12月出生,作案时不满18周岁,企图使常明逃避法律制裁。然而,经物证鉴定和《河北省已婚育龄妇女卡片》记载,证明杀人犯犯罪时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近日,阜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3名被告人犯伪证罪。法院依法判处常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常某某和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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