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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车主为骗取171万元保险金烧掉奔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11:34 新华网

  新华网社福州10月6日电(记者郑良)为骗取171万元保险金,福建省泉州市一犯罪嫌疑人将自己的奔驰车点火烧毁,制造保险事故。日前,晋江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保险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谢某就其购买的奔驰轿车在2002年6月向漳州市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57万元,同年12月又向三明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梅列支公司投保114万元。

  2003年初,谢某和电工王某聊天时谈起养车费用昂贵,每年高达好几万元,感觉负担很重。王某建议制造车祸引发汽车燃烧、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两人一拍即合。

  2003年1月21日凌晨4时,谢某驾驶

奔驰车,载着王某从泉州往厦门方向行驶,在高速路段上,谢某驾车以每小时110公里左右的速度撞碰左侧护栏,再向右打方向盘,导致车的右前部撞击右侧护栏。不料车撞上护栏后,装置失灵,并未引发火灾。焦急之下,两人商量决定由王某点燃地上的油引起火灾,等火烧得差不多后谢某报警。

  事发当天,谢某即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两家保险公司在调查时发现,谢某重复投保但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此外,谢某所作的笔录也前后矛盾,并且在

车祸前不久突然增加了车辆自燃损失险。保险公司当即报警。事情败露后,谢某逃到内蒙古
呼和浩特
市,后在其妻的劝告下投案自首。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谢某涉嫌保险诈骗罪。此案当庭未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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