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区业主状告房产局街道办干涉选举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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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得票最多却“意外淘汰”。 沈阳市和平区三利和平湾家园业主李跃升等三人,一怒将指导选举的和平区房产局和砂山街道办事处一并告上法庭。 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房产局与街道办所做的公告程序
去年11月,三利和平湾家园业主在和平区房产局和区砂山街道办指导下,投票选举业主大会筹备组9名成员。 今年2月21日,和平区房产局和砂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关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利和平湾家园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明确将得票第一的李跃升以及另外两名获得高票的业主徐建有、沈国文排除在筹备组成员之外。三人将和平区房产局和砂山街道办事处一并告上法庭。 今年6月,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李跃升等3人表示,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的公告直接剥夺了3人成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权利,3人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做出的公告决定。 日前,法院作出如下一审判决:房产局和街道办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进行公示和公告,是房产局和街道办应执行的程序。但房产局和街道办在对三利和平湾家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公告时,对发生变化的筹备组成员未经公示即以公告的形式确认,侵犯了其他业主所应有的知情权,其公告程序不合法,应予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