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4人死亡的北京八达岭车祸疑犯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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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志霞 通讯员 崔亮) 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的北京“12·4”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段迎春被公诉。记者昨天从昌平法院获悉,检察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已正式受理。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最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 据检察院起诉指控,段迎春在未取得相关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于2005年12月4日晚上8时20分许,指使司机驾驶载有77.74吨电石的超载大货车,由内蒙古进京,从北向
由于电石泄漏,两车起火,造成两车司机及大客车上乘车人共24人死亡、9人受伤和两车烧毁、损失电石40.78吨的特大事故。后据了解,大货车上无幸存者,9名伤者均是大客车上的乘客。同年12月5日,段迎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经查,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是货车制动失灵,而车速快是导致事故的最重要原因。 据当时附近居民说,大约晚8时左右,他们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响,接着大火就烧起来,于是赶快报警。由于当时气温在零下十四五摄氏度,最开始有8名乘客从车里爬出来,就都到附近居民家取暖,后来被救护车拉走。 事故幸存者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回忆说:“开始有撞车的感觉,玻璃好像都碎了,感觉人往下沉。” 检察院认为,段迎春违反易燃性物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在运输电石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记者从昌平法院了解到,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