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职工渎职致北京公积金中心被骗贷上千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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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1:03 新京报 | |||||||||
昨日,在东城法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工作人员梁山出庭受审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1376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在8个月内被人连续从银行骗出,32岁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工作人员梁山被控滥用职权和受贿。梁山承认,在收取了8万元“好处费”后,将贷款审批给了骗子。昨日上午,梁山在东城法院表示后悔不已,希望法官看在自己年迈多病的父亲面上,能宽大处理。 37份假房贷骗走上千万
公诉机关指控梁山违规审批贷款发生在2004年4月至12月间,当时梁山担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负责审核贷款。 检方指控,梁山在负责对代办员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明知申请不符合审批条件,仍予以审批,造成1376.2万元公积金被骗走。 公诉人说,为了保证刘凡等人从银行获得贷款,梁山还利用关系给银行打电话,要求对方“不要为难”。1376万贷款被骗出银行,除部分被用来支付部分房屋房款外,大部分被分掉。公诉机关认定由此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940.3万元损失。 “指控事实、罪名成立吗?”面对法官询问,梁山沉默片刻后,说“成立”。但梁山说,违规审批是出于哥儿们义气,并不是为了钱。 3名骗贷人被控诈骗罪 在找梁山之前,刘凡连同李岩、唐剑波等人,以拆迁团购买房名义骗取通州两家开发商的信任,获得了申请贷款的一些必备材料。事后,购房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开发商和银行打电话催要,发现有的联系方式是空号,有的查无此人,有的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号码。开发商和银行怀疑被骗贷,向管理中心举报,并发现大批购房者在同一商品房项目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不正常现象。案件得以告发。 事后,刘凡、李岩、唐剑波三人被抓获,并被以诈骗罪起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本报8月3日报道)。此案还在审理当中。 个贷员被指为关键一环 李岩供述,诈骗案最关键的一环就是梁山,“如果不是用钱打通了梁山这关,我们一笔也做不成。”为此,他们按照每办一笔公积金贷款给3000元“好处费”的约定,先后给梁山送去了8万元。梁在案发后上交了这笔案款。 公诉人许婷在辩论时指出,梁山滥用职权导致国家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但被告辩护人田禾律师则认为,梁山滥用职权也是为了受贿这一目的,根据“重罪吸收轻罪”原则,应只追究受贿罪。并认为公诉机关认定的损失过大。 昨日,法院未宣判此案。 -案情内幕 37份房贷无一人面审 被告称违规审批出于义气不为钱 梁山说,2003年年底,一个叫刘凡的朋友找他做购房公积金贷款“大单”。梁山解释说,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公积金的缴存人,但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能节省几万元,因此,很多没有公积金的买房人也想办公积金贷款。一些代办公司,专门受托为没有公积金的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称之为“大单”。这是一种违规操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明令禁止。 梁山说,虽然明知刘凡提供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符合资格条件,但“出于朋友的情谊,哥儿们义气,经不住他求我,就同意了。” 按照规定,贷款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面审和面签,但梁山对刘凡网开一面,刘提交的37份申请虽无一人接受面审,但都顺利通过初审、复审、担保等环节,获得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手续。 本报记者 陈俊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