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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审判持枪贩毒涉黑团伙9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7: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通讯员樊国报道:昨悉,因持枪贩毒,并敲诈勒索、聚众赌博的来凤县张华团伙案日前审结,被告张华(外号“华老大”)等9人分获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恩施州禁毒支队办案民警称,这是近年来该州所破获的涉案人员最多,牵涉最广的一起特大贩毒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下半年至2005年10月间,来凤县人张华、张军、黄万龙、覃海峰、李军、赖玉祥、向万全、吴忠凯等人单独或合伙,从武汉、广州等地购买毒品海洛因回来凤县城,除大部分自己吸食外,将少量毒品贩卖,用于以贩养吸。张华等人先后贩卖毒品数十克,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

  此外,张华从他人手中购买仿六四式手枪和单管猎枪各一支,非法持有至案发时。2004年至2005年,他还伙同覃海峰等人,在来凤县多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获利10万元。

  2003年上半年,一吸毒人员怀疑其妻与来凤县某超市经理有染,便求助于被告张华。张华遂指示王某等六人前往超市,扬言要下该经理的一只脚。该经理的一亲属闻讯后出面调解此事,被告张华借机敲诈现金1万元。

  据此,恩施市法院一审判决张华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合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8人分获三年到一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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