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个黑社会组织被捣毁34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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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3:4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艺宁) 记者今天获悉,在顺义称霸长达10年之久,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首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34名成员在市高院终审领刑。 法院终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团伙头目胡亚东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62万元;其弟胡亚风因犯10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62万元。
同时,该团伙其余32人也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8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包括一名城管队长和一名律师。 据了解,此案34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18岁。34人共作案54起,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16种。 法院认为,胡氏兄弟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以黑养商,通过贿赂收买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在其提供的庇护和非法帮助下,实施有组织的犯罪,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主要犯罪事实 豢养打手随意伤人 胡亚东兄弟豢养了大批来自北京和河北等地的无业人员,这些人为“二胡”充当打手,长期在顺义欺行霸市、聚众斗殴、伤害他人。 胡亚东在经营东东汽车修理厂期间,因一企业汽车修理班班长张国立减少了该单位在胡某修理厂的业务,胡心怀不满。1996年8月5日,胡亚东纠集并指使姚顺勇、张振宇、王洪庆(均已另案处理)拦截张国立,并分别持餐刀、铁管、木棍对张国立进行殴打,张振宇用餐刀刺伤张国立臀部,并将张国立右耳廓二分之一割掉,致张国立重伤。 服刑时被警察带出赴宴 2004年4月的一天,胡亚东在服刑期间,顺义看守所民警彭银生(另案处理)擅自与胡亚东等人到顺义区顺泰来歌厅娱乐。不久,彭银生再次违反规定,擅自与胡亚东到高某家赴宴,遇到民警周某。由于此前胡亚东因殴打周某被判处刑罚,因此对高某非常不满。 当晚,胡亚东指使几人,对高某进行殴打、威胁。次日,高某因惧怕再次被打,到胡亚东就医的医院送给胡人民币1万元。 收买民警包庇罪行 1996年10月,胡亚东因指使被告人王洪庆、张振宇、姚顺勇故意伤害张国立负案在逃期间,收买顺义看守所民警郑葛(另案处理),由郑提供便利,胡亚东授意杨海英、姚顺勇到该看守所内非法会见被羁押的王洪庆、张振宇,唆使王、张二人在以后的供述中推翻原供,包庇胡亚东的犯罪行为。 1997年12月24日,胡亚东为逃避故意伤害张国立行为的法律制裁,在得知承办该案的顺义公安局原预审员刘海英(另案处理)欲购买住房时,送给刘人民币7万元。 非法采砂获取暴利 2004年4月至2005年1月间,胡亚东在服刑期间及刑满释放后,无视顺义区和北小营镇两级政府关于禁止非法采砂的公告,指使并组织数十人,大肆进行非法采砂活动,采砂面积140余亩,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冒充城管向司机索款 2005年4月20日至4月27日,胡亚东与时任顺义区城管监察大队高丽营分队队长的常有生合谋,指使多人冒充城管监察人员,以查处泔水车为名,先后13次以拦截、殴打、语言威胁等方式,向车主索要钱财共计1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