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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审判刘新杰涉黑团伙91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赵文明 通讯员 曾妍) 10月16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刘新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该案是娄底市今年继新化“6·30”特大涉黑案后所审理的又一宗涉黑大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全案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达91人。该案此次被提起公诉的32名被告人中,涉黑人员28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14项罪名,涉案犯罪事实145起,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十余人轻伤。预计庭审时间为5天。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4年9月开始,刘新杰先后拉拢梁立群、梁辉等人,通过为赌场“放哨”、帮人“了难”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帮人打架,加强与其他犯罪组织的联系,扩大影响和势力。刘新杰还购置了砍刀、火铳等凶器。

  颜志兵为了在涟源城区树威风,壮大势力,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拉拢了梁伟、谭周彪等人,成立了一个等级分明、结构严密的违法犯罪组织。

  2004年10月,梁健康、梁世豪(另案处理)等人与他人斗殴,梁世豪表现勇猛,在同伙当中树立了威信。于是,形成了以梁世豪为组织领导者、梁巨贱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

  上述3个犯罪组织的成员之间常常相互邀集,有组织地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本组织的活动,在涟源市以兰田城区为中心的城乡,称霸一方,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涟源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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